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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方鲜竹沥液含量不合格 医药公司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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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广州杀虫灭鼠公司广州杀虫公司广州灭鼠公司广州灭蟑螂公司广州晟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9-10 00:03:02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6日,复方福建省药监局通报一起行政处罚案。鲜竹福建鸿越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的沥液复方鲜竹沥液含量不合格,被责令改正,含量没收违法所得10991.72元。不合

    经查,格医改正福建鸿越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司被复方鲜竹沥液(批号:B201255)经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验,责令含量不符合规定,复方该批次产品共售出6284盒,鲜竹实际销售产品的沥液差价为10991.72元。经调查,含量福建鸿越医药有限公司按规定要求进行药品采购、不合销售,格医改正履行了购进验收、司被资质审核和储存养护义务,未发现该公司存在主观故意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符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没收销售该批次药品进销差价,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11月22日,福建省药监局厦门稽查办认定,福建鸿越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涉案批次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销售劣药的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复方鲜竹沥液2116盒;没收违法所得10991.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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